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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

发布时间:2020-05-07 11:41 内容来源:中新经纬

       据央行上海总部网站6日消息,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下称上海协调机制)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上海地区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补充资本金。
       据悉,这是央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订的首份政策文件,也是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意见》对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相关政策举措进行认真梳理和具体细化,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意见》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存量浮动利率企业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适当向实体经济让利;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继续加大融资担保力度,确保2020年全年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增加30亿元以上。
       《意见》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做好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的配套融资服务。同时,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供应链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办理流程。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企业,可适当降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等。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方面,《意见》明确,推动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上海地区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补充资本金;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外贸型企业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意见》还提到,引导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上海地区重点发展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称,试点外资机构与大型银行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支持外资机构在上海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等。